根據《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臺式爆炸物、毒品探測設備項目招標文件》中招標日程的安排,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,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,現補充說明如下:
一、招標文件第21頁
設備技術規格和要求
1.2主要技術規格
4 | 取樣方式 | 無需打開貨物包裝,試紙擦拭取樣。 采樣、檢測及校驗便捷,試紙或取樣布擦拭取樣及插入進樣口時,無需區分正反面. |
說明:關于取樣后試紙插入方式,不同廠家有不同的插入方式,插入都有方向要求和規定,如果不按要求插入可能導致檢測失敗或者探測靈敏度大幅降低,尤其是探測器入口采用氣流系統,反向插入試紙必然導致痕量進入探測器內的數量降低,對探測靈敏度有很大影響,且民航標準對試紙插入方式無具體要求,為使得更多符合民航要求的設備可以充分參與投標。
回答:按招標文件執行。
二、招標文件38頁
評定項目 | 分值范圍 | 備注 |
投標人業績:近三年(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),中國大陸地區(除港澳臺)民用機場投標同型號設備的銷售業績評分。投標同型號爆炸物探測儀完成過滿50臺銷售業績的,得0.5分,每增加50臺所投爆炸物探測儀銷售業績加0.5分,最高得8分。 | 0-8 | 項目業績應提供有效證明資料: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(業績有效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,且必須在投標截止日前,原件備查),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分。 |
說明:經過計算本評定項目投標人業績:近三年(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),投標產品中國大陸地區機場業績需要達到800臺,才可以達到8分。本評定要求就本項目(招標6臺)明顯要求過高。另外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,中國大陸地區機場能夠達到銷售業績600臺以上的,只有一個品牌的臺式爆炸物、毒品探測設備。此評定標準明顯存在傾向性,為使得更多符合民航要求的設備可以充分參與投標。
回答:按招標文件執行。
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臺式爆炸物、毒品探測設備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,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。